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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瓜的汁水顺着林昭昭的脸淌了下来,林昭昭突然想起了一件事:“师父,你说,当年明镜道人收皇长子萧行与祖师爷为徒,是不是就已经存了要打破朝堂与武林间壁垒的意思?”
既明派立派先师骆一鸣,是一个乡绅从育婴堂抱回来的养子,出生虽说不上大富大贵,可老两口也算爱若珍宝,五岁便开蒙,送入学堂里念书,入学以后,这骆一鸣不仅过目成诵,且君子六艺上,都颇有天赋,将来若是登科入仕,也是迟早的事。
偏偏这孩子主意大,听闻明镜道人招收关门弟子,说什么也要去试一试,照他的话说,男儿在世,既要修心,也要修身,若想齐家治国平天下,没有一身武艺在手,何谈安邦定国。
这骆一鸣天生的武学奇才,总算是没有埋没,在明镜道人两年的悉心教导下,骆一鸣的剑术突飞猛进,甚至坐而悟道,独创朝晖剑法,皇长子萧行虽与他师出同门,可在武学上的造诣也不能与他比肩。
也正因骆一鸣在武学上的绝佳天赋,他出师之后,选择了一条与年幼时长辈们设想中截然不同的道路,朝堂人事纷繁,要想在武学上取得更高的成就,只有远遁于江湖之中。
他的选择,有几分是出于对武学的痴狂,又有几分是出于明镜道人的教导,世人自然不得而知,只是若他入仕,以他的才情,自然又是皇太子萧行麾下一员大将,来日或许封侯拜相,前途不可限量。
可那又如何呢?以他与萧行的情谊,无论入不入仕,等待他的都只有一个结果,那就是随着萧行的叛国,成为骧国历史上最臭名昭著的罪人之一。
正午的日头透过树叶间的缝隙,洒在林昭昭与程峰师徒二人的脸上,程峰躺在竹椅上,闭上了双眼:“或许吧,当年的南骧国力渐衰,越来越多的流民加入到各大门派之中,北戎在一旁虎视眈眈,如果朝廷能打破对江湖的成见,与各大门派联合,共同抵御外敌,骧国或许还有一战之力,可惜无论是萧行,还是咱们祖师爷,大概都让明镜道人失望了。”
林昭昭从旁边的瓜架上摘下一片叶子,盖在自己的眼睛上:“你说要去青羊谷,咱们什么时候动身?”
“急什么。”
山里的温度低,阳光照在身上暖洋洋的正好,程峰也生出了几分倦意,说话的声音也低了下去。
“不是你说,这朝晖剑是祖师爷用的剑,若是丢了,你没脸面去见各位前辈的嘛。”
程峰已在睡梦迷朦之间:“山高高不过太阳,剑再重要,也没有人重要,我进京逮你这个小兔崽子,来回大半个月的功夫,不让我好好歇几日,我这老胳膊老腿的怎么受得了,你要睡便睡,不睡便去山上拾柴,别在这里扰人清梦。”
林昭昭还要开口,只听隐隐有鼾声传来,她小声嘟囔了几句,扔下盖在脸上的破叶子,起身背上拾柴的背篓,就往山里走去。
“丁二七,你看那边那片黄色的,我管它们叫马蹄兰,除了我们五荒山,我在别处都没见过。”
“这棵树,结的果子不是桃也不是李,我也不知该叫什么,味道也不甜,我小时候无聊,就拿它过个嘴瘾,吃的时候也不知道到底有毒没毒,越吃心里越忐忑,吃完一颗后怕,吓得哇哇大哭,好在它倒没毒。”
自林昭昭八岁起,拾柴的活就是她包办,这座山不大,可有趣的东西都藏在林子里,她小时候也没什么朋友,这么一路走,一路看,山里的花草树木,乃至各种生灵,都能让她琢磨出些趣味来。
而这次进山,又与往日不同,她第一次带人走进这片林子,献宝似的把自己曾经的一切摆给他看。
“丁二七,我带你去个好地方。”
林昭昭手持镰刀在前面开路,走过了几个草窝子,来到林子深处,一棵一人合抱大小的树倒在林间,丁二七也不知道,这棵已经开始腐朽的木头,有什么可看的。
只见林昭昭伸手向木头的缝隙里一摘,一颗褐色伞盖的菌子捏在她的手里:“你瞧这是什么,这是我前些年在山里拾柴的时候发现的,只要下了几场大雨过后,这地方就会冒出这些菌子,你别瞧它灰溜溜的不起眼,煲汤炒菜都是一绝,要不是我师父不让我对那几只老母鸡下手,这菌子鸡汤,啧啧啧。”
林昭昭低头摘菌子,蹭了一手的泥,瞧见她珍而重之地将菌子放进随身的布袋里,所谓灵动天然,大概就是形容这样的场景。
丁二七站在一旁,看着林昭昭一棵棵地采菌,她小心地保护着菌子的根部,大概是只有这样,这些菌子才会源源不断地生长起来。
“你从小就在山里,跟着师父过活?”
“我五岁的时候跟了师父,六岁那年进了山,大部分的日子,确实是在山里度过,可师父说,山上的日子虽然快活,可我也得时不时下山沾点人气,因此每年春秋两季,师父都会将我带到临近的镇子上,白日里我上上学,师父呢就不知道忙些什么,给我们挣些银子,买冬日的棉衣和粮食。”
想来也是,若林昭昭真随着程峰在山林之间长大,怎么可能长成这一副伶牙俐齿的样子,程峰倒是真将林昭昭当作自己的亲生女儿一般看待,不仅是给她一口吃,教给她一身独立生存的本事,也没有让她真的脱离人间烟火。
“你是不是觉得,跟着我师父那样一个糙汉,我定会在山里长成一个野人?你别看我师父那个样子,我们既明派承开山祖师,骆老前辈遗风,不仅修习武艺,这琴棋书画、乃至谈史论典,样样精通,我虽然不上道,只在我师父手上学了些皮毛,但也足够看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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