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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7章 信仰之于人(第1页)

傍晚,阿伊妹难得出去,陪着小桃红买衣服,府中的方婵也跟着,她是比较懂得打扮的。

长安有卖好衣服的地方,但卖得贵,还有卖胭脂的和首饰的,刘瀚特地给了她们钱。

他一个劲的给,她们一个劲的推脱。

“要不了这么多的。”

小桃红嘟着嘴。

“要的,要的,钱还有人嫌弃少吗?用不完,不许回来。”

刘瀚下了死命令,还人熊大,熊二跟着,给他们带钱,拿东西。

“好吧,就这一次喔。”

小桃红想着,到时候给公子也买一些,多多的买,反正家里不缺钱了。

在西汉,大多数人家,都是扯一些布,回到家里自己做衣服,大汉人女子,哪怕是皇后卫子夫都会缝衣服,做衣服。

至于刘瀚亲自陪着她们逛街,那是不可能的,他去过一次,感觉比打仗还累。

……

饰品殿中,琳琅满目,小桃红眼睛都看花了。

“这个挺好看的,伊姐姐带着,一定很好看。”

方婵拿起一个朱钗,仔细端详了一下。

“你们带着都挺好看的,老板,买两个吧。”

小桃红笑着,拿起两個,递钱给老板。

“好嘞!”

一旁的阿伊妹开口道:“三个,你也要一个。”

方婵连忙拒绝,“我不用的。”

其实她心里是喜欢,但有些贵,她很清楚自己在府中的地位,永远也比不过小桃红和阿伊妹。

“拿上吧,要不了多少钱的,公子给了好多钱,走,咱们去胭脂店吧。”

小桃红拉着她,兴冲冲的走了。

后面的阿伊妹笑了,她自己知道小桃红长大了,越来越在乎自己的外貌了,当然更多的是想化妆得漂亮一些,好给某个人看。

胭脂店在长安有好几家的,胭脂起源很早,据说是春秋时期,当时的燕国的妇女喜欢种植红蓝花,并取红蓝花叶子的汁制成用来装扮的脂,因为在燕国时期制成,所以称之为胭脂。

“啁~啁~……”

突然间,阿伊妹听到一声特别的鸟叫,那是塔米尔的叫声,不属于长安,长安是难得有塔米尔的。

老鹰是目前匈奴最崇拜的生物,它在匈奴人心中是“神的使者”

、“最接近神的存在”

、“神选中的子民”

匈奴语中塔米尔,就是火热强的意思,它是海东青的前身,目前匈奴的神兽。

在神话中,塔米尔是一个浑身燃烧着巨大光、火和热、挥舞着巨大翅膀、永不停歇、永远怒翅飞翔的鹰神形象。

匈奴单于的大纛就是一直飞翔的塔米尔,它代表着勇敢、智慧、坚忍、正直、强大、开拓、进取、永远向上、永不放弃。

根据史记的说法,匈奴人的祖先是夏朝最后一任君主夏桀的儿子,名字叫淳维。

();()  夏朝灭亡后,一部分夏人向逃入茫茫草原,之后一直在北方生活,逐渐形成匈奴族,早期的匈奴只是草原上的一支游牧民族,他们的马、羊、牛非常多,同时草原上还有狼、鹰等猛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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