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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十二章激战军械局1(第1页)

1912年是新旧朝代更迭导致社会最混乱的一年,满清的最后一批地方官员临走时狠捞了一笔,北洋政府的新地方官们大多是花钱买的,自然上任后搜刮的更狠,结果造成北方农村的百姓纷纷破产,为了活下去,青壮男子都是当兵或作匪,年轻女子沦落青楼或大户人家奴婢,妇孺老弱背井离乡成了难民。兵和匪再去祸害其他地方,产生了更多的兵匪和难民。仅直隶省一带土匪规模较大的就有三支,实力最强的一支是燕山附近摩天岭的孙疯子部,手下有一千多名喽罗,但只有三百多支长短枪,其余都是大刀长矛。其中有一百多名骑兵。飞鹰帮的漏网之鱼费保养好伤后,为了报仇,带着苟宗伟加入了孙疯子部,本来除了苟宗伟还有三名帮众,但三个人不愿离开北京,见费保离开北京去当土匪了,便找个机会逃离了费保身边,另投北京的其他帮会了。

吴春雷回三家店军营时,是和狄雄的车队一起回去的,几辆马车上驮满了备补军军服,通过蓝锦屏的关系,微利公司成了左路备补军的供应商,得到了包括军服在内的大量订单,狄雄在微利纺织厂内增设了服装车间,把布匹直接做成衣服,这样就算不和东亚厂争夺布匹市场,也能稳赚不赔了。

军营门外的十几个小贩,摆摊卖些针头线脑之类的杂货。进入冯基善军营时,狄雄和吴春雷都没有看见一双仇恨的目光看着他们,那是扮作小贩的土匪探子苟宗伟。苟宗伟面孔瘦黑,身材矮小,其实苟宗伟在飞鹰帮也常被大佬打骂欺凌,但因为费保曾答应过,等他玩腻之后,就把白秀灵赏给苟宗伟,苟宗伟想得到白秀灵快想疯了,加上费保顺手救过他一次,他就对费保十分忠心。飞鹰帮灭亡后,他打听到白秀灵成了狄雄的女人,认为狄雄抢走了他的女人,因此对狄雄非常痛恨。

“四爷!我看见狄雄和吴春雷带了三辆马车的军服进了左路备补军前营,听说前营营长叫冯基善,和狄雄关系极好,吴春雷也做了他手下军官,狄雄经常送东西给他,看来这个冯基善就是狄雄的后台靠山。”

尽管费保现在只是孙疯子手下的一名小头目,苟宗伟还是像以前一样叫他四爷。

费保道:“既然如此,我就说服孙寨主袭击军械局,孙寨主一直在为弟兄们缺少枪械愁,攻下军械局的同时,正好顺手把冯基善给灭了。然后再收拾狄雄就容易多了。”

费保加入孙疯子匪帮后,曾经同前路备补军的一支巡逻队生过交火,打死了三名士兵,他认为备补军战斗力太差,虽然防守军械局的有三个营,要想打垮他们却很容易。

孙疯子真名叫孙景风,是东北大盗孙景山的弟弟,当年孙景山和张作霖、杜远山并称为东北三大马贼头子。孙景山被张绍增的二十镇北洋军剿灭身亡后,孙疯子带残部流窜到河北妙峰山一带打家劫舍,躲过了官军的数次围剿。最近又逃到北京城北面的燕山一带,他的老窝暂时设在燕山一座山峰的山洞里。费保进去报告时,孙疯子正和手下几个头领在抽大烟。

“你说什么?那个营长叫冯基善?”

林芳儿吃惊地问道。林芳儿是个二十多岁的美貌女人,眉毛修长,皮肤很白,一身银装素裹,是山寨唯一的女性。

费保道:“是的,确实叫冯基善!”

林芳儿对孙疯子道:“当家的!当年你大哥在东北新民府与二十镇激战时,被北洋军一个连长用大刀砍死了,那个连长就叫冯基善!”

林芳儿本是孙景山的小妾,孙景山死后,她就成了孙疯子的押寨夫人。

孙疯子是个方面大耳的光头汉子,坐在一张虎皮大椅上,他睁圆了双眼道:“原来是杀害大哥的仇家,这一战不但要取了军械库,还要杀了冯基善,替大哥报仇!”

手下梁秃子等三名头领也道:“愿随寨主去报仇雪恨!”

费保没想到林芳儿的一手助攻,让他借刀杀人的计划圆满完成,不由心中大喜。

孙疯子和手下头领们当然不知道,冯基善的这个营是备补军二十五个营中实力最强的。

六月的夜晚并不算热,蚊子却多起来,今晚正好是吴春雷值夜哨,被蚊子咬了几口,奇痒难忍。吴春雷掏出一瓶防蚊液在身上搽起来,搽过之后,觉得搔痒轻多了。和吴春雷一起值哨的冯治安羡慕地看着他的瓶子。

“班长!你这是什么药水?”

冯治安问道,由于吴春雷帮忙,冯治安已经从役夫转正做了一名正兵。

吴春雷道:“这是微利公司制药厂生产的防蚊液,不但防蚊叮,还能止痒,你也搽搽吧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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