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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論我逃多遠,張老闆的人總能找到我。他們還沒有找到能夠頂替我的人,所以需要我。而他們之所以如此迫切地需要我,很大的可能性是,阿春姐已經無法為他們帶來利益。

或許,阿春姐已經死了。

阿春姐是我沒見過宋莫之前最喜歡的人,那種喜歡和對宋莫的喜歡不太一樣,阿春姐姐很溫柔,她會用福利院的迎春花給大家編花環,她會把自己的衣服裁剪開,重縫補成合適的衣服給我們這些身體長得特別快,又沒有衣服的人穿。

在車上我剝開一顆硬果糖塞進嘴裡,是甜的。莫哥真好,果然他這個人就跟我看到他的第一眼一樣,很好。

22.

第一次見宋莫是在久澀會所。

那次院長只帶了我和阿春姐姐過去。

因為阿春姐姐是女人,所以我不用再扮成女人。

張老闆點了阿春姐過去作陪,我就在外面候著。外面的走廊上特別冷,院長只允許我穿水手服,我被凍得發抖。

阿春姐把她的圍巾給了我,我圍著圍巾,半個腦袋塞進圍巾里。我心裡知道,這是院長給我的懲罰,因為我違抗了她的命令,不願意接受掮客的親昵。

正當我快凍得失去知覺時,一隻手落在我身上。

溫暖的大衣裹住了我,像包裹住冰激凌的蛋撻卷,我仿佛能夠在溫暖的大衣上聞出甜味,但等身上暖和後,才發現那是男人的香菸味,也是我最討厭的味道。

等我暖和點後,發現給我衣服的男人進了包間。我只記得他右手手背上有一顆黑色的小痣。

我並沒有因此對這個男人產生好感,有些男人就是喜歡玩這種先示好再獵捕的遊戲,會讓他們更有快感和成就感。

直到張老闆帶著人走後,那個男人都沒有對我或者阿春姐做出什麼過分的事情,甚至他身邊都沒有人作陪。

包間裡的活動進行到後半場時,院長終於允許我進去了,說是有男人看上了我。

我以為一定是那個手背上有黑色小痣的男人,然而當我走進去後,卻是另外一個我完全陌生的男人抓著我的手。我被迫坐到他旁邊。

而我的另外一邊,挨著那個手上有黑色小痣的男人。那顆小痣比一粒芝麻還小,我看著那隻手握著威士忌杯,晃了晃,酒液到嘴邊,他明明沒有喝酒,卻故意做出吞咽的動作。

我的眼神全在他身上。

他在這個銀.亂的場所里像是一個另類,很乾淨的另類。

他被我的眼神吸引過來,詫異了一下,隨後朝我笑笑,說:「小孩兒,我的衣服你還沒有還我。」

我把他的衣服脫下來,摺疊好,遞給他。包間裡的溫度特別高,很暖和,我不再需要他的衣服,但是我還是想要這件衣服在我身上留的久一點。

好像待得久一點,我就能跟這件衣服一樣,被他帶走了。

我把衣服遞給他,他讓我坐在他的另外一邊,避開了旁邊男人的鹹豬手。

我靠著沙發扶手,以為他會對我做什麼,我陪著他假喝酒,有時候看著他眼神里對這一切露出的鄙夷神色,頓時覺得很好笑。

他要是個好人,還會坐在這裡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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